2023年文化和旅游數字化創(chuàng)新示范案例征集評選工作啟動
發(fā)布時間:2023-06-26
截稿時間: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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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zhàn)略的意見》,加強文化和旅游數字化建設,賦能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fā)展,文化和旅游部決定開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數字化創(chuàng)新示范案例征集評選工作。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
2023年文化和旅游數字化創(chuàng)新示范案例
征集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本部各直屬單位,中國演出行業(yè)協會、中國對外文化交流協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中國文化館協會、中國文化娛樂行業(yè)協會、中國古籍保護協會、中國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yè)協會:
為《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zhàn)略的意見》,加強文化和旅游數字化建設,賦能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fā)展,文化和旅游部決定開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數字化創(chuàng)新示范案例征集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案例的內容
結合文化和旅游部貫徹落實國家文化數字化戰(zhàn)略分工實施方案中確定的重點任務,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虛擬現實、增強現實、北斗導航、區(qū)塊鏈等信息技術,在文化和旅游領域創(chuàng)新應用的示范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先進性和創(chuàng)新性。案例應基于新技術與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業(yè)務、新模式、新業(yè)態(tài)等創(chuàng)新應用,在行業(yè)內具有一定影響力。
(二)可復制性和示范推廣性。案例應聚焦文化數字化共性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案對行業(yè)具有借鑒意義。
(三)已產生可衡量的社會和經濟效益。案例應為2022年以來完成的創(chuàng)新成果,具有較為明顯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四)申報主體近3年內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未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三、組織推薦
(一)文化和旅游企事業(yè)單位向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申報,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后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薦,每省(區(qū)、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超過5個。
(二)中國演出行業(yè)協會、中國對外文化交流協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中國文化館協會、中國文化娛樂行業(yè)協會、中國古籍保護協會、中國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yè)協會會員單位向所在協會申報,協會審核后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薦,每協會不超過3個。
(三)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薦本單位案例,每單位限1個。
(四)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以郵戳或快遞發(fā)出日期為準。
四、評選和宣傳推廣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組織專家對案例進行評選,以適當形式發(fā)布示范案例,并進行宣傳和推廣。
五、材料要求
(一)請申報單位認真填寫《2023年文化和旅游數字化創(chuàng)新示范案例申報表》(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通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主題分類-科技教育欄目中下載),由推薦單位審核后蓋章(一式兩份)。
(二)鼓勵申報單位提供案例圖片和視頻。其中,圖片不超過10張,每張圖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大于2MB,建議使用JPG格式;視頻不超過2個,每段視頻不超過5分鐘,不大于50MB,建議使用MP4格式。圖片和視頻的命名方式為“編號—圖片或視頻描述—案例名稱”。
(三)請將紙質材料、電子版材料(申報表、案例圖片和視頻)報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聯系人:程自強、董肇偉
電話:010-59881316、59881703
郵箱:xxhc@mct.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大街10號(郵編100020)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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